張杰
娛樂新聞:粉絲募集百萬元巨款為張杰(微博)贖身?雖然事隔多年,但近日這條新聞爆出后還是備受關注。記者了解到,如今的歌迷會早已不再是簡單地組織歌迷舉個燈牌喊個口號那么簡單,演唱會購票、慈善等活動涉及的金額往往達到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如此高額的款項如何才能保證規范運作,避免歌迷受騙或事后產生糾紛?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張杰被指貪污 日前,有網友發帖質疑2008年粉絲為張杰募集用于和上騰解約的百萬元款項去向不明,稱張杰當年拿了這筆錢,卻沒有兌現對粉絲“舉辦不售票演唱會”的承諾。據稱,當年張杰陷入與經紀公司的合約糾紛,歌迷募集了100萬元替他贖身。一位網友還曬出了當年粉絲籌集100萬元的匯款單以及公證書原件的照片。這張2008年11月28日的電匯憑證上顯示,匯款人的名字是李曉華,匯出地是廣西桂林,收款人全稱則是“上海上騰娛樂有限公司”,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欄里寫道,“該款項為替代張杰先生償還與上騰娛樂有限公司解約部分賠償金壹佰萬元整!
該網友還上傳了一份由桂林市公證處開出的公證書,對匯款一事做出了詳細的公證證明。該帖迅速被圍觀,而匯款單、公證書截圖又被上傳到微博,爭議聲不絕于耳。
真相撲朔迷離
之后張杰委托經紀公司**傳媒發表聲明,承認歌迷當年自發籌集資金為他支付了部分解約金,但強調款項未經他手。在6日晚舉行的演唱會上,張杰宣布將為歌迷舉辦一場免票演唱會。但事情并未到此結束,又有自稱是“當年參與集資事件的星星”的網友繼續爆料,解約金數目也從原來的100萬元變成140萬元。
但在張杰的百度貼吧中,替他喊冤的歌迷也不在少數,有參與了捐款的歌迷表示,當時歌迷會組織捐款,張杰沒有用任何形式要求或暗示歌迷這么做,“當時明確說,免費演唱會是歌迷聯歡性質的,沒說張杰出席。”還有很多網友認為,這只是天娛的又一次炒作。
籌款是否合法?
雖然事件的很多細節由于時隔多年已難以追究,但上百萬元的捐款確實有匯款單為證,很多人都感嘆,歌迷怎么如此有錢?事實上,歌迷會在主辦活動、日常操作中越來越多地涉及到大筆款項。比如李宇春的粉絲共同募集的“玉米愛心基金”截至去年已突破800萬元,S.H.E成員Ella的粉絲會“皇室嘉族”去年曾募集15萬元人民幣,以她本名在江西省高安市成立陳嘉樺希望小學。蔡依林(微博)歌迷會“依林在線”財務Sinky則告訴記者,他們組織購買蔡依林演唱會門票的費用最高時曾達到23萬元。
歌迷會活動涉及大筆款項,主要有購買演出門票、組織慈善活動以及收取會費等原因。但其中不免有糾紛甚至詐騙行為產生。去年韓國某人氣組合遭內地網站聲稱將開設官方粉絲網站,并向歌迷征收會費,但經紀公司隨后澄清并無此事。東方神起的某歌迷網站管理員也曾經以幫助歌迷們代買演唱會門票為由進行詐騙,使近300名歌迷先后失財。
避免受騙上當
新文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富敏榮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就張杰事件分析,假定借明星名義進行募捐,所募集款項也確實用在明星身上,但若沒有通過有關基金會或相關部門,則涉嫌非法集資;假定借明星名義募捐,而實際上所得款項并沒有用在明星身上,或沒有全部用在明星身上,這涉嫌詐騙罪。他建議盡可能把這些民間募捐行為合法化、合規化;其次,堅決打擊以募捐為名義的違法犯罪行為。
富敏榮提醒粉絲若在募捐過程中受騙,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外,富敏榮也建議,粉絲對明星熱愛的同時也要提高警惕,保持理性,即使是要捐款,也要避免被騙被利用,通過合法途徑進行捐款,否則既損害自身合法權益,也有可能給假借明星名義募捐的人鉆空子,損害明星聲譽。{來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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